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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小哥无证上路,撞伤人被诉

发布日期:2016-06-13 点击量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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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各大快递物流公司蓬勃发展,电动三轮车也因其车体小价钱低拉货方便等优势,已经成了城市短距离物流的主力军,充斥于城市中的每个大街小巷、随处可见。不过不少快递小哥无证上路,一旦发生车祸,致人受伤,除要承担经济赔偿外,还要承担刑事责任。近日,快递小哥周某就因一场车祸,被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至法院。

2015年12月23日早上,周某将公司所配备的电动三轮车装满快递后,开始了派单路程。为省事省时,周某自北向南逆向行驶至海淀区旱河路非机动车道一处灯杆处时,将在非机动车道行走的被害人梁某某撞倒在地,导致其身受重伤。

事故发生后,交管部门对周某所驾电动三轮车进行鉴定,最终认定为摩托车并属于机动车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驾驶机动车不仅需要考取驾驶证,还要获得相应车型的准驾资格,而周某仅具有“C本”,不允许驾驶摩托车,再加上其驾车逆行,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方,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,海淀检察院已对周某提起公诉。

在日常生活中,快递小哥周某的行为并不少见,由于电动三轮车使用人群激增,加之电动三轮车辆行驶秩序混乱,这往往让很多行人甚至车辆避之不及,事故日益频发。在此,快递网提醒各位快递小哥,作为电动三轮车使用者,要明确所使用电动三轮车是否为机动车,如果是机动车必须经依法登记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,同时还需要驾驶人拥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资格,并依法文明驾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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